大北农(0023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DBN GroupDBN Group(SZ:002385)2025-12-01 10:4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 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