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002385) - 总裁工作细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总裁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北京大北农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裁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裁的资格规定 第六条 总裁人选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 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裁时另行确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