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责任追究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