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002124)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12月)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为了规范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特制定 以下规则。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公 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总裁应于每年一月份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条 公司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 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如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以上 需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邀请公司非独立董事参加总裁办公会议共同讨论,并 通报董事长。如单笔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则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发生如下交易的,由董事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