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公平、公开、公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 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事项: (一)购买资产; — 1 —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