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程序及决 议的有效性,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包括通 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 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均应遵守本规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