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前述的 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 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信息 1 披露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