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1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原任董事会秘书 离职的,董事会应当自其离职之日后的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 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