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