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三)保密原则:在离职相关信息正式披露前,相关人员负 有保密义务。 (四)责任延续原则:离任董事对其任职期间应承担责任的 事项,不因离职而免除。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离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其离职程 序及相关事宜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离职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离职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 理和董事会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一)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 (二)本人主动提出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