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三名现任董事组成,且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委员中须至少有 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1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原 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