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100%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原交易对方李雪高过世,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 2.6032%股份的 50% 为夫妻共同财产,剩余股份的 50%由李雪高配偶刘亚丽及其未成年的儿子李禧轩 继承,继承后,刘亚丽持有标的公司 1.9524%股份,李禧轩持有标的公司 0.6508% 股份,由于李禧轩尚未成年,其继承的标的公司 0.6508%股份在其成年之前由其 母亲暨法定监护人刘亚丽代为管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 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 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