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相关规定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方式向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益光电")股东购买长益光 电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