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300691)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一、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长益光电致力于光学镜头及光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长益 光电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镜头、泛安防镜头等,客户涵盖了行业内众多知名 企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方式向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益光电")股东购买长 益光电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是一家集光成像、光显示、光感知为核心技术的光学系统解决方案 制造企业,经过多年技术沉淀与持续创新,拥有光学防抖、超精密光学非球面、 自由曲面、光波导等核心光学器件的核心技术,其中黑光真彩成像、快速聚焦技 术是世界首创,产品广泛应用于视频监控、新型显示、智能驾驶等领域。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