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 度》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董事长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七条 印章仅能用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议案、公告、说明、声明等)、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发出 的文件、重要便函、委托书、有关报表、信件等相关文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 等相关文件的使用。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可以有"深圳安培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字样。 第八条 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