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也 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 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并遵循并 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