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授权董事长邬若军先生或其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 全经营为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 币掉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