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一)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