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