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6004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