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736-1 号 致: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力西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