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ASTSOFTEASTSOFT(SZ:300183)2025-12-02 10:1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 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