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 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