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ASTSOFTEASTSOFT(SZ:300183)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 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1 / 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