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600727) - 鲁北化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LBCLBC(SH:600727)2025-12-02 10:32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的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26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 确保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一般情况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主要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