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