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 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以下简 称"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 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指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除职工代表董事 外的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