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履行尽职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副总 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三)拟定公司的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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