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等)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第一章总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