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 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 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 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