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审计委员会 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