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