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领导。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 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