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选举。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任董事的人数多于一人,应当实行累 积投票制。 第 1 页 第五条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时,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将提案、 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负责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会不得选 举未经任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出任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常 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