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银机电(30034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2)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 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 P A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