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002262)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NHWANHWA(SZ:002262)2025-12-03 08:1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 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 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表决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投票方式具体如下: (一)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积表决 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股 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