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00226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的股东。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12月3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为,切实保护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及《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