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LYKLLYKL(SH:605086)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 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 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 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 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 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 秘书许可,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