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LYKLLYKL(SH:605086)2025-12-03 09:0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 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 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 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