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603987)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和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