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 动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 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