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