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创新广场 34 层 518057 电话:0755-26907494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