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