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德豪润达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