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