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豪润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对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 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 事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四条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之前,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可安排每位 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