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600846)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TJKJTJKJ(SH:600846)2025-12-03 11:1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同济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应当负责与证券交易 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工作,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 机制建设。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由董事会秘书 分管部门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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