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600846)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 上述主体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