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600846)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 管理,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 ...